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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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

市内餐费报销标准和注意事项

来源:财务部 https://cwb.pku.edu.cn/guide/hs/glywhsyq/101451.htm

 

1、报销时需提供发票、1000元(含)以上需附明细清单。餐费标准为盒饭50元/人、自助餐120元/人、桌餐为180元/人。

2、若属于公务接待,还需提供公函、《北京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3、因接待活动(含国内公务接待、国内非公务接待、外事接待)产生的餐费,不能从财政性质的经费中开支。

4、若接待外国专家来访产生的餐费,按照《北京大学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支出管理的规定》中关于“外国专家学者来访接待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