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设备材料

设备报销手续

转自设备部网站: https://www.lab.pku.edu.cn/fwzn/sbgzznx/247635.htm

 

(1)报销单价1000元(含)以上的设备(含软件),须在网上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由学校审核通过并打印报销凭证后方可报销。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可登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操作。

(2)报销单价1000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须通过“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竞价采购系统”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进行采购。通用设备的涵盖范围请参阅“通用设备范围”。

符合自行购置条件的通用设备,需填写《北京大学通用设备自行购置审批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3)报销总价1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须出具合同。

(4)报销总价5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含软件),合同上须加盖“北京大学合同专用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5) 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购买总价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时,需填写《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财务部主页下载:cwb.pku.edu.cn-相关下载),并经主管院长审批。

(6) 使用非科研经费购买单价10万元(含)的软件,需填写《北京大学大型软件(非科研类)购置申报表》:50万元以下的软件,需登录校内门户线上申请,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在线提交至网信办;50万元(含)以上的软件,需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再进行购置审批。网信办联系人:陈晨,电话:6275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