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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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

关于5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的购置须知

转自设备部网站:https://www.lab.pku.edu.cn/fwzn/sbgzznx/349741.htm

 

(1)论证:拟购设备单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在购置前须通过可行性论证。论证前请联系我部设备管理办公室:张宇波,联系电话:62766702,我们会协助您共同组织办理。

(2)招标:单价或批量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和实验室工程),须招标采购。仪器设备的招标需填写《招标采购申请表》(设备部主页下载),并发电子版至:gsbbcg@pku.edu.cn。联系人:荆明伟、吴旭,电话:62758587。

(3)单一来源:申请单一来源直接采购,需要填写《仪器设备购置单一来源审批表》,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设备部审批(200万元以下的单一来源审批全过程大约需要15天左右)。联系人:荆明伟、吴旭,电话:62758587。

200万元(含)以上的单一来源采购需要报财政部审批(大约需要45天左右)。

(4)合同签订:必须签订合同方可报销。合同一式四份,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设备部备案并加盖“北京大学合同专用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联系人:荆明伟、吴旭,电话:62758587。

(5)大额资金审批:购买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时,需按要求填写《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财务部主页下载cwb.pku.edu.cn),购买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时,还需主管校长审批签字。

(6)建帐:购买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由设备部审核通过并打印报销凭证后方可报销。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可登陆设备部主页,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操作。

(7)进口仪器设备采购:需按要求填报《北京大学进口科教用品购置审批表》和《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用途说明表》,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连同签字确认的报价单及产品介绍彩页一起提交至设备部进口管理办公室。进口免税仪器设备的购置流程较为复杂,具体请参阅“进口及免税仪器设备购置须知”。联系人:石铄、杜卓、邢雪薇,电话62751412、62765115。

(8)购买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以及含源设备须在采购前提交至环境保护办公室审批。联系人:李恩敬,电话62751267。